“我想给孩子一个家” 2000余名山东好心人盼养“地震孤儿”
收养汶川地震灾区孤儿申报登记表
收养人情况
收养意向
收养理由
附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(1998年修正)》,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 1、无子女。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。 但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,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; 2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; 3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; 4、年满三十周岁; 5、收养不得违背国家计划生育的法律、法规; 6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,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; 7、有配偶者收养子女,须夫妻共同收养。